穿越新闻真相的秘思
【摘要】对新闻真相的研究目前不仅缺乏系统的理论,而且多把新闻背后的真实误认为新闻真相。新闻真相是新闻活动的秘思地带,总被朦胧的错觉所覆盖。作为新闻事件的本质、内幕或整体面貌的内在事实,常被假象或非本质的真相所遮掩。许多记者尽管枉排真相秘思的乌龙,却不知如何确定和抓取新闻真相。如果把新闻真相类型化,让每种新闻真相的特征显露出来,就为认识和披露新闻真相找到了灵验的路径。
【关键词】新闻真相;内在事实;新闻真实的异域;新闻真相的类化
电视有《真相调查》栏目,报刊有“真相新闻”专版,网络有“真相报道”网页;中外以《真相》为名的电视剧、电影和小说不计其数,还有洋洋洒洒的诸如《揭开事实真相》《背后真相的真相》《死亡真相》等纪实报道书册。理论家和科学家又提出“颜色革命的真相”“中东冲突真相”“暗物质真相”“宇宙真相”等各种深奥的论题。新闻界尤其对事件真相情有独钟,把追求真相看得比追求新闻真实更重要,有时也更紧迫。许多受众也时常质问媒体:这条新闻反映的是真相吗?揭示真相已成为意识活动以一驭万的关键,不识破真相根本无法认识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事物,更难了解纷然杂陈的新闻事件。那么,究竟什么是新闻真相?怎样鉴别新闻是否反映了真相,还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更读不到详尽、系统的理论阐释,因为它是新闻的秘思地带,难以探知它的纷繁经纬。
一、新闻事件背后的内在事实
有人说,真相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实际情况;还有人说,新闻真相是客观发生和存在的本来样态。更有人说,真相是千人千面的,经常受制于愿望,就像盲人摸象,摸一把就离真相近一点;摸象需要起点,起点需要假设,起点就是新闻工作者自己,假设出自独立的立场……对新闻真相的这些朦胧断言,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更没有揭示新闻真相的真谛,倒是让人一头雾水。毫无疑问,记者都想报道真相,受众更想知道新闻真相,只有心中有把新闻真相的尺子,人们才能体验到一睹事实真相的快感。
“真相”本是佛教用语,来自后魏《洛阳伽蓝记》一书,原指本来面目。但《辞海》的解释却是“事情的真实情况”。这个仅限于字面的释义,把真相同事实的真实混为一谈,给人一种模棱两可、似同实异的错觉。不容忽视,当我们谈到新闻真相或事物真相时,不仅是指它是真实的,更是指它被某种假象或其他人为因素所遮蔽,让人有一种急于识破“庐山真面目”的迫切感。这一意态与语境,往往被研究者所忽略。
目前几乎所有新闻真相的定义都来自《辞海》的解释,诠释浅薄而词不逮意,让人陷入同意复用的混沌。无论本来面目或真实面貌,还是实际情况或本来样态,都不足以表达“真相”的本意。但大多数记者都是这样理解真相的,并用其指导自己的报道。
有新闻说,美国在亚洲炫耀武力,企图控制日本、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和一些东盟国家,是它推行“重返亚太,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的真相。近几年还有新闻不断指出,我国商品房逐年涨价,其真相是房地产泡沫破裂前的最后疯狂,注定要引发一场金融危机。这两种报道列举的事实都是存在的,也是事情的“本来面目”,但它们绝不是上述事件的真相。媒体观察的错位,把所有重要的事实都误认为是新闻真相,不能不张冠李戴。
正如谚语所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作为事件发端、突变的动因,决定事物的性质,裹挟各种事实围绕它变动。美国处心积虑地宣告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唆使一些国家对中国挑起事端,妄图遏制中国的和平发展,保住美国独霸亚洲和世界的地位,这一险恶用心才是美国“重返亚太”的真相。我国的房地产泡沫,无疑是某些省市房价居高不下的“本来样态”,但这和全国商品房惊人的天价没有太大关系,根本不是房价顶天的真相。新闻报道不能揭示真相,随之扭转人们的视线,让人们难以认识到社会问题的症结和解决途径,客观上起着欺骗作用。
新闻真相都是具体事实,但不是一切事实都是真相,即使背后的事实、本来面目的事实,也不一定是真相。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肯定有泡沫,这个泡沫有多大、多严重,是人们凭直观看不到的,这一“本来面目”或“背后事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是房价加剧上涨的真相。多年的观察和实践显示,那些多次预言房地产泡沫就要破裂的报道,一再徒托空言,没有成为现实。实际上,房地产“泡沫破裂”就我国全局来看是不存在的。我国银行大都是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发商贷款开发商品房卖不出去,房子实际上是银行和国家的。各级银行有效控制房贷,各级政府随时对房地产进行调控,根本不会出现像日本、美国那种房地产泡沫破裂的现象,更不会由此产生金融危机。
记者探索真相,不是闭着双眼乱摸,而是需要头脑敏锐、精细观察、慧眼识珠地透视事实和研究,精于由现象到本质的勘察。如果新闻事实受到利益集团或黑社会的操纵,某些见不得人的事实被强力封口,记者持有独立的立场,摆脱强悍势力的干预与控制,无疑是问题的关键。但究其根本,记者的唯物主义态度和认真探求精神,才是挖掘新闻真相的先决条件。独立立场不会自动给记者铺平通向真相之路,何况某些记者有时也在肆意掩盖真相。
总体而言,新闻真相确实是新闻事件背后的某种事实,除非知情人,局外人不可能一下子窥视到。对于受众,更无法知道,更难判断记者提供的事实究竟是真相还是假象。这是其一。其二,真相事实能够表明事件本质或内幕的事实,总是处于隐蔽状态,属于内在事实,经过一定时间或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暴露出来。其三,新闻真相既然是客观事实,记者经过努力能够把它挖掘出来,有的很快会被记者寻觅到,在事件发生的当日就给予报道;有的经过一段时间或在连续报道中逐渐显露,成为后续新闻的重要主题。由新闻真相的上述性质和特点,归纳出它的完整定义已不再困难:新闻真相是表明新闻事件本质、内幕或整体面貌的内在事实,多隐蔽在新闻表象后,常被假象或非本质的真相所掩盖。
二、新闻真实与新闻真相的异域
新闻真相的另一个秘思之处,表现为它与新闻真实的暧昧而截然不同的关系,常常引起新闻人的眼花缭乱。新闻真相必定是真实的事实,而真实的事实不一定是真相,两者有不同的界域。只有表明事物性质的内在事实才具有真相的属性与价值。既然真实的事实不一定是真相,二者究竟有哪些区别,记者在采访和报道中如何发现和确定新闻真相,成为媒体报道和传播新闻的綮要。
大量新闻真实反映的不是全面事实,只是局部真实,而大量新闻真相则是整体事实的真实。这两个异域的事实既有不同的真实度,又有不同时空跨度的客观事实,它们真实量的差异反映在两个不同的时空领域。四五年前有关我国高铁的报道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自从“京沪高铁开通以来,事故不断,防雷效能弱、接触网跳闸时而发生……技术不成熟”。甬温线特大事故后,高铁不成熟的报道增多,有的新闻甚至说:“中国高铁变成世界笑柄!”与此同时,大量报道强调,中国高铁经过不断改进,在一两年内就达到运行平稳,车速快,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我国已经掌握了高铁建设的两个极重要技术:机车技术和轨道技术。”“我国高铁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在全车制造、接触网、牵引供电系统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几个方面。”两种新闻中的事实占有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它们的真实处于两种不同境域。
前一种报道列举的事故都是真实的,事故一发生,不仅铁路部门、广大乘客,就连事故报道的全国受众都很快知道。但这些事故仅在很少地方、很短时间内发生,不是我国高铁的主要事实,更不是全面事实。任何一次事故发生,都会立刻引起铁路科技人员和员工的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攻关,各项技术很快走向成熟。后一种报道反映了我国高铁技术的加速研发、创新和改进,建立起严格的高铁管理、运行和检修制度,车速很快达到每小时300多公里,平稳度大幅提高,事故很少发生,成为世界瞩目的中国名片。这种报道多年连续出现在媒体上,赢得世界声誉,是我国高铁发展的不容置疑的真相。新闻报道不仅要抓取一时一地的真实事实,更要给受众提供全面、硕大时空中的真实事实,全力向受众展示事件真相不仅是一种责任,也是尊重广域真实的天职。
新闻真实还包括表象真实。表象真实是事件外在现象给人们留下的印象真实。尽管新闻表象都是真实发生和存在的,但有的却远离事物的属性,有的还可能是虚假事实。所有新闻都有表象真实,也有新闻仅仅是事件外在现象的报道,不追求新闻真相。但真相真实则是内在真实,是表明事物根本性质的真实。2015年10月30日,美国白宫宣布向叙利亚北部地区派出50人的特种部队,训练和协助叙利亚反对派武装,对抗“伊斯兰国”。美国媒体纷纷报道:美国反恐决策迈出关键一步。英国广播公司也发出新闻:这一举动显示美国打击“伊斯兰国”的策略显著转变。实际上,有关美国派兵“对抗伊斯兰国”的西方报道,只是再现表象真实的新闻。
许多观察家认为,美国这次派兵的真相,是为摆脱俄罗斯对极端组织卓有成效的空袭而陷入的尴尬境地,挽回由于反恐不力在中东盟友中一落千丈的威望,同时又是一次牵制叙政府军对反政府组织进攻的军事手段。美国政府在发布这次军事行动的新闻时,不可能把这一真相和盘托出,美国和西方大国的许多媒体都没有看到或不愿透露美国的真实意图,一拥而上,彼此呼应,把表象真实拿出来炒作。
记者都是借助感官将事实转化为表象,新闻如果停留在表象层面,就可能掩盖事实真相。作为认识新闻真相的丰富材料,新闻表象不容记者忽视和怠慢,而且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具体表象才能认识新闻真相的全部规定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就是说,记者借助具体、生动的真实表象,将它们综合为多样性的统一,挖掘到事实真相的规定性。同时,这种真相规定性的思维综合,也能把表象事实再现得更好、更具体、更准确。
新闻表象有时又是一种操作,即记者有意选择特定的、外在的真实材料,让新闻体现出报道意图。可见,表象不是新闻事实的物理状态,而是记者对新闻事实的呈现。作为新闻信息的意识状态,新闻表象的真实加进了记者对感觉和知觉材料的重组,可能脱离事实的原貌。记者的重组基于全面的事实,就能深入到新闻真相;反之,新闻只能停留在表象层面,仅具有表层真实或片面真实。
新闻真相的真实反映的是事件本质或内情的一种真实,抓住了事件的主要动向。具体而言,表象真实与真相真实的主要区别是:(1)表象真实不能反映新闻事实的基本属性,往往是残缺、片断的真实;真相真实是事实基本属性与内部情况的反映,是新闻的内在真实。(2)表象真实变动较快,缺乏稳定性;真相真实不易变化,或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改变。(3)表象真实大都显露在外,能被人们的感官察觉,具有直觉性,极易被人们误认为事件的本来面目;真相真实比较隐蔽,不容易一下子看出来,剥开许多现象才能发现它的真实面貌。(4)表象真实容易被记者发现、把握和获取;对真相真实如果不下一番功夫,并且加入概念的判断,就无法认识和捕捉。正如列宁引证黑格尔的话所说:“凡是没有思维和概念的对象,就是一个表象或者甚至只是一个名称;只有在思维和概念的规定中,对象才是它本来的那样。”
此外,大量的新闻真实反映的是真相事实,告诉人们一桩排除人为而客观发生的事件。事实真相有本质与非本质之分,非本质真相的真实同真相毫无关系,这类新闻事实不可能推进到真相真实。自然灾害新闻、难以预料的交通事故新闻和某些不可预测的社会新闻事实,都是不可掩盖和无法改变的,它们反映的真实,不会触及事物的真相。因为它们是客观发生的,没有任何人为因素遮掩事件的实情。不能说汶川地震、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的报道,反映或没有反映事件真相,也不能拷问高速路上疾速行驶的大巴车侧翻、死亡7人,或某青年跳入河中救出落水儿童的报道,是否反映了事件真相,因为这类报道并不涉及隐蔽的事实。
如果有人出于“碰瓷”的歹念,高速驾车撞毁大巴而造成严重伤亡事故的报道,老干部离休回家、为全村老人安度晚年拿出近百万元存款兴办农村养老院而引起家庭纠纷的报道,就需要披露事件真相,因为真相真实最能披露“碰瓷”的阴谋和老干部高尚的奉献精神。这类事实是反映本质的真相,是内在的,一般人看不到的,需要记者把它挖掘出来。本质真相的真实不同于非本质真相的真实,正在于它背后隐藏一种归属于本质的事实,通过记者的“概念和综合”思维,才能把它揭示出来。
众所周知,真相与假象相对,但二者又都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不过假象是人为设计、导演出来的。它出现在新闻中,仅仅具有直接真实,即记者报道了这个事实的出现,却不知道或没有报道它是“人为制造”的这个根本真实。与此相反,一切事实真相都具有根本真实,本质真相正是新闻真相的外化,抓取本质真相是进入新闻真相的必经之路。南方多家报刊曾报道过一位上访妈妈,一会儿赞美她为“伟大的母亲”“维护着司法的威严与公正”;一会儿这个妈妈在媒体上又变为狡黠、撒谎、无理取闹的泼妇;不久媒体纷纷因她“扰乱秩序”被判处劳教一年半而发出斥责;后来她的抗争又被媒体赞誉为对抗劳教制度的象征,成为推进劳教制度取消的功臣……这些新闻上演了许多人为策划的假象事实,围绕直接真实转来转去,却不肯冷静挖掘本质真相背后的真相。
新闻记者一旦报道的是假象,就需要在接续报道中挖掘事实真相,把根本真实的东西告诉受众。只有直接真实而不具备根本真实的假象新闻,同真相真实的唯一不同是,只看到直接真实的外在现象,却忽略了真相的根本真实,抛出的只能是虚假报道。这样的假新闻每年在全国都有出现,由于记者忽视本质真相与非本质真相、真相和假象的区别,往往把后者误认为新闻事实的真相。
三、真相的类型化及新闻真相的披露
新闻真相潜藏在事件背后,不同事件真相的样态和属性差异很大,不是面对多个具体事实,记者不会主动将其区分,也不会识别它们的具体特征和属性。这就增加了新闻真相的种种不确定性。在错综复杂的新闻事实面前,记者常常无法摆脱秘思的纠缠,不知如何确定和抓取新闻真相。如果把新闻真相类型化,让每种新闻真相的特征显露出来,就为认识和披露新闻真相找到灵验的路径。
从本文引证的例子看,第一类新闻真相是事实的本质真相,即新闻事实的实质是什么。这类真相潜伏在非本质真相的内部,不把握全部真相事实,就难以发现它。新闻的本质真相不会自动走到前台,被公众所周知。例如2016年5月5日《光明日报》刊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现象调查》一文披露了某银行“691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新闻列举“违反任职招考回避制度、招聘量身定制、履历造假、绕道进人、内部违规提拔”等本质事实,既全面又有根有据,却没有揭露“以权谋私、花招使尽、用人腐败”这一真相。
事件的本质作为它的根本性质,是由事实构成的,它躲在表象事实后面,不经过探查和分析,无法在报道中给予揭示。上述新闻中的单位尽管在用人时也有考试、考核,也要了解履历,人事部门还要反复讨论研究,但实际是有权有势的领导决定用谁或不用谁。这些本质事实被考试、考核、民主讨论的假象所掩盖,记者不深入调查和分析,就谈不上暴露新闻真相。由此看来,新闻事实的本质不是抽象的,它不仅指新闻事实是什么,同时又表明新闻事实是什么样子。新闻应当把“这个样子”的事实公之于世,让受众深刻、生动地认识腐败在用人上的表现。
新闻的本质真相还有一个特点,即掩盖它的假象都能露出马脚,无论多么处心积虑、绞尽脑汁、策划周到,假象总会露出破绽,新闻的本质迟早要显露。在上述新闻中,有的单位根据某领导子女的“条件”列出的应聘要求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悉知内情的人一看便知,这是一个招聘领导子女的告示,除她外无人具备这个苛刻条件。这个招聘条件,立刻暴露了领导为自己铺路、为其子女架桥的小算盘。记者只要反复推敲这个假象事实,再到知情人中摸清底数,新闻的本质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
第二类新闻真相是内幕事实,即潜藏于背后角落里的阴谋诡计。许多事件表面看是甲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和结果都浮现在表面,这些外在事实无人不知。但实际上它的内幕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发生的原因是出自某些人的谋划。这种新闻真相虽然被真相、假象所掩盖,但真相一旦暴露出来,露出的不是事物的本质事实,而是一场见不得人的阴谋。海南岛的海南钢铁公司所属的石碌铁矿,一度饱受乱采滥挖的盗矿之害。每天村民拿着锄头、耙、洋镐乱挖矿石,甚至发展到打坑道盗矿。一时间,打击盗矿与村民的窃矿形成拉锯战。
报道这一事件的央视《焦点访谈》新闻如果到此为止,仅是一条具有表象真实的新闻。但记者没有被表面事实所迷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村民没有把矿石运出四面环海的海南岛,盗走的矿石究竟流向了哪里?背后是否有什么黑幕?经过记者的一番调查,原来乱采滥挖的背后有一只巨大的利益黑手在操纵。老百姓挖走的矿石由村干部收购,又卖给9家没有矿山开采权的碎石加工企业。三年来镇政府除了发出一纸停产通知外,根本没有对这些企业的违法经营采取果断措施,一直默许它们盗取国有矿产资源。这条暴露新闻内幕真相的新闻,揭露出不法民营企业隐蔽的非法经营行径和镇政府的渎职行为,让受众认识到盗矿事件的复杂、诡异的利益关系。
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最大不同是,有些事件渗入人的伪装和阴谋,形成内幕信息而对外界严格封杀。只有内幕的策划者及其关系密切的人,才成为知情人,新闻真相正是这些被层层封杀的内幕。内幕信息如果充满贪婪、讹诈、肮脏、迫害或杀机等种种邪恶行为,构成黑幕。大量暴露犯罪或政治阴谋的新闻事件都有黑幕隐藏其中,被层层假象或严密的封口行为所禁锢。但一切内幕事实都和其他表象事实相关联,只要记者密切观察和注视一些诡异现象不放就能发现内幕信息的只言片语,一步步进入知情人的范围,最终彻底揭开内幕,把新闻的真相告诉受众。
第三类是谣言事件的新闻真相。谣言背后,无一不是无中生有、移花接木或凭空猜测的虚假事实,谣言传播者的蒙昧与愚钝令人颓丧。2016年10月16日,51岁的武钢某公司职工容某在网上发了一段街道上万人拥簇的视频,并配发文字扬言:武钢发生暴力游行事件,“武钢裁员,工人闹事,死伤在统计”。这一信息在网上一出现,不少武汉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大量转载,成为一条不胫而走的“爆炸新闻”。实际上,这段视频是2013年汕头澄海县盐鸿镇盐灶“拖老爷”民俗活动的画面。拙劣的移花接木的谣诼见诸网络,很多市民笃信疯传,昏聩至极。武汉警方查出这段视频和配文的来源,依法对造谣者容某行政拘留5天。任何谣言新闻都是一场悲剧,是愚昧者昏庸、幼稚和无知的产物,否则人们不会造谣、盲目信谣和传谣。
面对谣言新闻,记者能否识破真相,是对其智力底线的考验。可惜,记者也常常上当受骗。2016年上海市几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出于提升业绩的动机,编造“9月起实施购房信贷新政”的谣言,导致大批上海居民彻夜排队离婚,力争享受新的房贷政策。一时,上海市民政局离婚登记处人满为患。上海市一些媒体却竞相报道居民排队离婚的盛况,对谣言推波助澜。所有记者都没有深入调查,对离婚理由是否“合情、合理或合法”进行思索,没能戳穿事实真相。也没有任何媒体向政府核实房贷新政是否将要出台,只是踊跃积极、呆头呆脑地传播谣言。如果记者直击信源,追击那些缺乏“W”的“新闻内容”:谁发布的房贷新政,是政府还是银行或银监局,谣言便不攻自破。记者的智慧和责任感完全丧失殆尽。
第四类是新闻整体事实的真相。记者不被部分事实的片面现象所迷惑,也不把某些局部事实误认为事物的整体,就不会歪曲宏观新闻报道的真相。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和整体,让受众看到新闻事实的主要倾向,是一种常见的新闻真相。许多记者和媒体在这种秘思面前常常嗅觉迟钝,思路恍惚。前两年,大量报道小城镇建设的新闻高潮迭起,许多报道提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农民居住集中化、乡镇公园化、村镇企业化”愿景,甚至提出“一月一小变,一年一大变,三年大跨越”的发展目标。仅仅过了两三年,这种报道便迅速冷下来,在媒体上再也见不到踪影。因为这类新闻背离我国农村的发展真相,违反城镇建设的根本规律,只不过是一种意淫的气泡。
我国需要加强小城镇建设,但只能优先对经济基础好、所处位置优越的重点村镇进行开发和扶持。这些条件优越的村镇比例很小,是小城镇建设的局部事实,不代表全国农村城镇化的整体走向。实际情况是,全国广大农村分布偏远分散,农民收入和公共财政正在提高,资金仍严重匮乏,全面铺开“楼、水、电、气、路”的基础建设不具备条件,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将广大农村变成“城市功能齐全,城市品位提升,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出现宜居宜业的工业新城”呢?无视农村普遍、整体事实,片面、孤立地报道局部事实,远远没有反映小城镇建设的真相。
记者的工作性、政策性和规划性报道,不能不考虑面对的是整体事实还是部分事实。虽然二者存在某些联系,但整体事实总是代表事物的基本倾向,决定事物的根本走向,局部事实作为整体的一部分,它的特殊性却是有条件的。不抓住这个真相,新闻就无法引导人们认识全局,有益地指导各地的实际工作。部分事实无疑是事物整体的特殊部分,也可能对整体有引领或促进作用,但它永远不可能代表或代替整体。报道局部事实时既要指出它与整体的区别,又要强调部分事实的优异性和前瞻性(有时可能是落后性或局限性),不能把局部看作整体,将它误认为事物的真相,扰乱人们的视线。不言而喻,记者报道的大量新闻是局部事实,但这种报道要有全局观念,从事物全局出发透视局部事实,让受众认识某项工作的特殊性和全局的联系。工作报道、方针报道和经验报道,都要立足于全国大局,为实现整体最优目标分析某个具体动态,介绍具体经验,只有二者的完美结合才能披露这类新闻的真相。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